《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期货法规汇编(2008上)》(pdf,txt格式)pdf,txt格式电子书下载,作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8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自2008年3月1目起施行。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做如下修改: 一、第十条修改为:“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六、第四十条修改为:“税法第九条第二款所说的特定行业,是指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 二、第十八条修改为:“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说的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所说的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2000元。” 三、第二十七条修改为:“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是指每月在减除20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数额的费用。” 四、第二十八条第四项修改为:“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 五、第二十九条修改为:“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2800元。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本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期货法规汇编》共收录47件法规。本图书于2008年8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期货法规汇编(2008上)》pdf格式电子书下载的作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法律出版社为本书的写作出版都付出了很多汗水。其中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4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30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司法解释4件,其他部委发布的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9件。 本辑按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附录顺序编排。其中,第3大类按综合、证券、基金、期货分类编排,证券篇中按照发行类、市场类、机构类、上市公司类、信息披露规范类编排,各类别依次按颁布时间顺序排列。。pdf电子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期货法规汇编(2008上)》由网络收集整理而来,著作权归属于原书作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出版商,在此也要感谢法律出版社,感谢您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期货法规汇编(2008上)》。